在这个吊诡、符号繁多的国度和文化氛围的某些角落,渐渐地有些人开始问问题、拆解符号,开始关注大标签、大论述底下流动着的生命力。《真纪元》为的是寻觅那经常被忽略的实质内容。
星期四, 三月 25, 2010 | Posted in
作者:黄义杰

不久前,雪兰莪州务大臣卡立依布拉欣接连两次援引《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解密州政府的官方机密文件,揭露前朝国阵政府在两项发展计划中的执行不当。根据解密的文件,现任雪州政府除了有意揭示前朝政府没有赚取早先预计的盈利,是为计划失败,明显也有意无意指这些计划中含有舞弊成分。

约在同一时间内,远在万里之外的中国,政府信息公开正成为了热门的社会议题,只因广州市政府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财政预算,突破了中国各级、各省政府向来把财政预算列为“国家机密”而不予公开的做法。随着广州市政府这次鹤立鸡群的举动,引起中国评论界热议的是,中国政府和社会应如何更全面地把去年开始“宣布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到位,莫让许多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者再次无故遭拒。

看到这两则新闻的对比,心里只能无奈苦笑。当然,若只谈财政预算,马来西亚不能与中国相提并论,我国财政部长每年都必须在国会提呈财政预算案,并且必须经过国会辩论环节后方可通过。财政预算案必定经国内媒体详细报道、评论,过后政府官员也会忙于回应对于某些财政措施所引起的不满声音。相比今年才首次公开“内容简略”(《中国青年报》语)的中央财政预算、以及首次有地方政府公开财政预算的中国,我国确实略为“进步”。

然而,中国政府是援引白纸黑字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开财政预算。尽管其“政府信息公开”的落实工作还有非常大的进步空间,中国政府依然是在利益与透明的挣扎中作出了努力。反观我国政府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成果上却仍然留白,非政府组织努力了多年的《资讯自由法案》,必须直到明年才有望在雪州议会通过,而执政联邦的国阵政府却完全无视国民对于资讯流通的饥渴。


在国民对《资讯自由法案》望穿秋水之际,雪州政府援引《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公布官方文件,揭前朝政府的丑,却令人感到纳闷。前年3月8日第十二届全国大选以来,揭露前朝政府弊端已经成为民联几个州政府的拿手戏,但同样的戏码多次上演就令人觉得腻了。据报道,州务大臣卡立本身在公布官方文件时,曾表示此举可以提醒日后执政者,“必须在决策时更加小心,因为所有纪录都将会被公开,所以任何决定都必须以专业标准来考虑”。

然而,目前在《资讯自由法案》仍未在州议会通过的情况下,公开哪些记录仍是这名大臣的权力;显而易见的是,至少目前卡立仍在行使这项权力来打击政敌,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开所有记录”。相比共产中国已从政府至民间都在理性思辨要如何更大幅度地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并且已有一些“创举”(至少以中国的语境而言),我国政界仍沉溺于以掌握资讯的权力来达到权谋目的,是令人摇头叹息的。

日前,雪州政府声称面对行政上的阻碍,才把《资讯自由法案》的提呈延迟至明年。因此,雪州政府与其继续陶醉于揭前朝政府的丑,不如加大《资讯自由法案》条文完善工作的速度与力度,以早日提呈、实施法案内容,为改善我国言论自由及启迪民智的努力上达到一些实际成果。


作者是新纪元学院第十一届媒体系毕业生,目前于中国人民大学就读新闻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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